1.北京限号扣几分罚款多少

北京汽车限号_北京汽车限号时间几点到几点

北京外地车早晚高峰限行规定如下:

1、载客汽车:早高峰限行时间是7点至9点,晚高峰限行时间是17点至20点;限行范围:五环路以内(含五环)。

2、非载客营运汽车:早高峰限行时间是9点至17点;限行范围:五环路以内(含五环),按照尾号限行。

3、京牌汽车:

北京机关国企事业单位:每周限行一天(0点至24点),范围为所有路段。

北京居民以及民企汽车:按尾号限行,限行时间7点至20点,限行范围五环内所有道路(不含五环)。

办理进京证需要材料:

1、驾驶人的明和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2、机动车行驶证。

3、有效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4、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5、经本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认车辆符合环保要求的凭证。

北京限号扣几分罚款多少

法律分析:1、每天6时至24时,六环路(含)以内道路禁止所有外埠号牌载货汽车通行。

2、每天0时至6时,进入六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的外埠号牌载货汽车(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载货汽车除外),须办理进京通行证件。

3、全天禁止国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进入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通行。

4、长安街(新兴桥至国贸桥)、人民大会堂南侧路、西侧路、广场东、西侧路、南、北池子大街,南、北长街,府右街、王府井大街,台基厂路、中关村南路、科学院南路(知春路至北四环路)、三里河路(木樨地路口至甘家口)、万寿路(万寿路口至万寿路北口)、朱各庄路(万寿路北口至西四环中路东辅路)等道路,全天24小时禁止外埠号牌载货汽车通行。

法律依据:《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对非本市进京载客汽车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第三条 按车牌尾号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的机动车车牌尾号分为五组,每13周轮换一次限行日,分别为:

(一)自2013年4月8日至2013年7月6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含临时号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下同);

(二)自2013年7月7日至2013年10月5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

(三)自2013年10月6日至2014年1月4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

(四)自2014年1月5日至2014年4月1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

限行处罚标准在全国是一样的,一般都是扣3分罚款一百,按闯禁行处罚标准处罚。 北京限号出行,属于违反限行规定,会处罚100元,扣三分。

北京限行处罚规定:

1、未办理进京通行证件的外省、区、市机动车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行驶的,认定为"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处100元罚款处罚,并记3分。

2、已办理进京通行证件的外省、区、市载客汽车,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20时在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的,认定为"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处100元罚款处罚,并记3分;平峰期间违反尾号限行规定的,认定为"违反限制通行规定"的违法行为,处100元罚款处罚。

3、已办理进京通行证件的外省、区、市载货汽车,6时至24时在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行驶的,认定为"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处100元罚款处罚,并记3分。

4、对本市载货汽车、黄标车、以及外省、区、市黄标车,违反《通告》规定,进入禁限区域行驶的,认定为"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处100元罚款处罚,并记3分。所以,进入北京市六环路(不含)以内行驶的外埠车辆,以及前往昌平、怀柔、延庆城关镇行驶的外埠车辆,需办理进京通行证。否则,这些车辆没有进京通行证的,将要接受相应的处罚。

扩展资料:

以下机动车不受北京车辆限行规定的限制:2、公共电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及大型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小公共汽车、邮政专用车、持有市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和学校校车不受北京车辆限行规定限制;3、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车辆不受北京车辆限行规定限制;4、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不受北京车辆限行规定限制;

5、悬挂“使”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不受北京车辆限行规定限制。

北京限号开车,根据交通法有关规定及北京市限行(通告)罚款100元。

对于确属忘记限行日,无意开车出门的车辆,在接受了一次处罚后(京牌罚100块,不扣分。非京牌罚100块,扣3分。),在3个小时内,司机可将车驶出限行区域、开到最近的停车场或返回出发地,而不用担心被再次处罚。但若一天内连续出行,则将会被连续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车限行被拍到的处罚如下:

(1)限行日开车进入限行区域,只罚款,不扣分;

(2)限行日开车进入限行区域,当日被电子眼拍到多次,当日只作一次处罚,罚款一百元人民币;

(3)限行日开车进入限行区域,当日被警察抓住,罚款一百元人民币,若之后当日再遇警察,就出生之前的处罚凭证,将不再重复处罚;

(4)限行日开车进入限行区域,当日被警察抓住,罚款一百元人民币,若之后当日又被电子眼拍到,将不再重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