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三包法退换车费用_汽车三包法退换车费用谁承担

       今天,我将与大家共同探讨汽车三包法退换车费用的今日更新,希望我的介绍能为有需要的朋友提供一些参考和建议。

1.国家详细的汽车三包是怎么规定的

2.2021年新汽车三包法有哪些内容

3.国家详细的汽车三包是怎么规定的?

4.汽车三包规定2022

5.汽车“三包”新政出台,4S店不肯退车?罚50万!还得给你备车开

汽车三包法退换车费用_汽车三包法退换车费用谁承担

国家详细的汽车三包是怎么规定的

       三包是零售商业企业对所售商品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的简称。指商品进入消费领域后,卖方对买方所购物品负责而采取的在一定限期内的一种信用保证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五章 三包责任

       第十七条 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限不低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限不低于2年或者行驶里程5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

       第十八条 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内,家用汽车产品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凭三包凭证由修理者免费修理(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  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的种类范围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其种类范围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规定,具体要求由国家质检总局另行规定。  家用汽车产品的易损耗零部件在其质量保证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易损耗零部件。易损耗零部件的种类范围及其质量保证期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生产者明示的易损耗零部件的种类范围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规定,具体要求由国家质检总局另行规定。

       第十九条 修理时间自消费者与修理者确定修理之时起,至完成修理之时止。一次修理占用时间不足24小时的,以1日计。

       第二十条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本规定更换、退货条件的,消费者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等由销售者更换、退货。  家用汽车产品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消费者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消费者选择更换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更换或退货:  (一)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  (二)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或者发动机、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发动机、变速器与其主要零件更换次数不重复计算;  (三)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主要零件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

       第二十一条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日的,或者因同一产品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的,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由销售者负责更换。  下列情形所占用的时间不计入前款规定的修理时间:  (一) 需要根据车辆识别代号(VIN)等定制的防盗系统、全车线束等特殊零部件的运输时间;特殊零部件的种类范围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  (二) 外出救援路途所占用的时间。

       第二十二条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更换条件的,销售者应当及时向消费者更换新的合格的同品牌同型号家用汽车产品;无同品牌同型号家用汽车产品更换的,销售者应当及时向消费者更换不低于原车配置的家用汽车产品。  

       第二十三条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更换条件,销售者无同品牌同型号家用汽车产品,也无不低于原车配置的家用汽车产品向消费者更换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销售者应当负责为消费者退货。

       第二十四条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更换条件的,销售者应当自消费者要求换货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消费者出具更换家用汽车产品证明。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符合退货条件的,销售者应当自消费者要求退货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消费者出具退车证明,并负责为消费者按发票价格一次性退清货款。  家用汽车产品更换或退货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车辆登记等相关手续。

       第二十五条 按照本规定更换或者退货的,消费者应当支付因使用家用汽车产品所产生的合理使用补偿,销售者依照本规定应当免费更换、退货的除外。  合理使用补偿费用的计算公式为:[(车价款(元)×行驶里程(km))/1000]×n。使用补偿系数n由生产者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使用时间、使用状况等因素在0.5%至0.8%之间确定,并在三包凭证中明示。  家用汽车产品更换或者退货的,发生的税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书面要求更换、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自收到消费者书面要求更换、退货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或者未按本规定负责更换、退货的,视为故意拖延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

       第二十七条 消费者遗失家用汽车产品三包凭证的,销售者、生产者应当在接到消费者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办。消费者向销售者、生产者申请补办三包凭证后,可以依照本规定继续享有相应权利。  按照本规定更换家用汽车产品后,销售者、生产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新的三包凭证,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自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内发生家用汽车产品所有权转移的,三包凭证应当随车转移,三包责任不因汽车所有权转移而改变。

       第二十八条 经营者破产、合并、分立、变更的,其三包责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2021年新汽车三包法有哪些内容

       2013年10月1日,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汽车三包规定》)正式实施。实践证明,《汽车三包规定》在落实经营者三包责任、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倒逼汽车企业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促进汽车产业快速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1年7月2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第43号令,公布了新修订的《汽车三包规定》,并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本规定在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汽车三包规定》的基础上,适应汽车产业发展和消费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从扩大调整范围、严格三包责任、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作出较大幅度修改。

       修订前的《汽车三包规定》共9章48条,修订后的《汽车三包规定》分为总则、经营者义务、三包责任、争议的处理、法律责任、附则6章,共42条。第一章总则,主要规定了立法目的、依据、调整范围、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的承担主体、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责、家用汽车产品信息公开制度和相关技术机构的工作。第二章经营者义务,主要规定了生产者、销售者和修理者按照汽车三包制度的要求执行出厂检验、信息备案、交付修理记录等义务。第三章三包责任,主要规定了家用汽车产品的三包有效期限和包修期限、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条件、家用汽车产品更换退货的补偿标准和消费者损失赔偿的要求、三包责任转移、三包责任免除条件以及三包退换车再次销售和其三包责任的相关要求。第四章争议的处理,主要规定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争议处理的途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经营者和消费者在争议处理过程中的权利义务、鼓励建立第三方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争议处理机制等内容。第五章法律责任,主要规定了经营者违反本规定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主要对本规定涉及的用语进行了定义或者说明,明确了有关配套标准和规章生效的日期。

国家详细的汽车三包是怎么规定的?

       汽车三包法是维护保养消费者合法权利免受侵犯的武器装备,汽车三包法的详细名字是《家用汽车商品检修、更换、退货义务要求》,掌握汽车三包法有什么_容、可用的范畴是啥,有利于防止在购车的过程中遭到多余的损害。

       2021年新汽车三包法有什么_容

       依据我国质量监督局公布的《家用汽车商品检修、更换、退货义务要求》第二十条:

       家用汽车商品自销售者出具买车税票之日起60日内或是行使里程数3000千米以内(以先去者为标准),家用汽车商品发生汽车转向系统无效、刹车系统无效、车体裂开或汽柴油泄露,消费者挑选更换家用汽车商品或退货的,销售者理应承担完全免费更换或退货。

       在家用汽车商品三包有效期内,产生以下状况之一,消费者挑选更换或退货的,销售者理应承担更换或退货:

       (一)因比较严重安全系数常见故障总计开展了2次维修,比较严重安全系数常见故障仍未清除或是又发生新的比较严重安全系数常见故障的;

       (二)汽车发动机、变速箱总计更换2次后,或是汽车发动机、变速箱的同一关键零件因其产品质量问题,总计更换2次后,仍无法正常的运用的,汽车发动机、变速箱与其说关键零件更换频次不反复测算;

       (三)汽车转向系统、刹车系统、悬挂系统、前/汽车后桥、车体的同一关键零件因其产品质量问题,总计更换2次后,仍无法正常的运用的。

       汽车三包法退一赔三应用领域

       退一赔三是《我国消费者消费者保护法》的要求,只需存有欺骗个人行为都可用。依据之中的第五十五条:经营人保证产品或是服务项目有欺骗手段的,理应依照消费者的规定提高赔付其遭受的损害,提升赔付的额度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合同款或是接收服务项目的花费的三倍;提升赔付的额度不够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三包期限内退货还需要付款应用折旧费赔偿

       依照本要求更换或是退货的,消费者理应付款因应用家用汽车商品所造成的合理使用赔偿,销售者按照本要求理应完全免费更换、退货的以外。

       合理使用赔偿花费的计算方法为:[(车合同款(元)

       百万购车补贴

汽车三包规定2022

       1、三包是零售商业企业对所售商品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的简称。指商品进入消费领域后,卖方对买方所购物品负责而采取的在一定限期内的一种信用保证办法。

       2、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五章:三包责任。? (1)第十七条: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限不低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限不低于2年或者行驶里程5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

       (2)第十八条: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内,家用汽车产品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凭三包凭证由修理者免费修理(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

       (3)第十九条 修理时间自消费者与修理者确定修理之时起,至完成修理之时止。一次修理占用时间不足24小时的,以1日计。

汽车“三包”新政出台,4S店不肯退车?罚50万!还得给你备车开

       2022年最新汽车三包法,它来了。对于我国日益壮大的汽车市场,能有效地维护自身的购车权益是无数车友的心声。下面就来说说关于汽车三包的最新规定。

       首先,汽车三包规定于2022年1月1日正式开始实行。是在《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基础上,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改。详细内容如下:

       1、规定家用汽车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7日内,出现因质量问题需要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或者其主要零部件等情形的,销售者应当按照消费者的选择予以免费换车或者退车;

       2、明确销售者在为消费者退换车时,应当赔偿消费者的车辆登记费、加装装饰费、相关服务费等损失;

       3、通过降低使用补偿系数,进一步减少消费者退换车时向销售者支付的使用补偿费;

       4、要求生产者在三包凭证上明示家用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的动力蓄电池容量衰减限值,供消费者在选购车辆时有更清晰透明的参考;

       5、将三包有效期内同一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或者整车累计修理时间超过35日予以换车的限定条件,缩减为4次、30日;

       6、规定生产者、销售者、修理者等经营者不得限制消费者自主选择对家用汽车产品进行维护、保养的企业,并将其作为拒绝承担三包责任的理由;

       7、修理者履行三包责任时能够核实购车信息的,应当免除消费者提供三包凭证的义务;消费者遗失三包凭证的,销售者应当为消费者及时免费补办等;

       8、将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等专用部件质量问题纳入三包退换车条款;对家用皮卡车实施三包,保护皮卡车消费者的权益;将家用汽车污染控制装置的主要零部件纳入重大质量问题退换车条款;

       9、要求生产者不得故意拖延或无正当理由拒绝销售者、修理者提出的协助、追偿等事项;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对故意拖延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担三包责任的经营者,明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的有关规定实施处罚;鼓励有关组织建立家用汽车三包责任争议处理机制。

       在此,足以体现到政府积极响应人民需求,政策的激励将让我国汽车市场得到更高质量的发展。

       汽车作为当代社会的大宗消费之一,售后问题一直是众多车主们最为头疼的事。

       辛苦打拼多年,好不容易攒下一点积蓄,甚至不惜背上金融贷款,只为与最爱的家人孩子出行时有个遮风挡雨之处。

       可谁知不良商人那个黑心呐,买车前百般讨好,笑面相迎只恨生不逢时不能相认;买车后,不管不顾,若来保养便大门敞开,要来维权却投诉无门。

       根据中消协发布的《2018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汽车产品投诉情况分析》来看,我们车主对于汽车的投诉主要体现在“售后服务”、“合同”和“质量”三个方面上。

       这其中售后服务的投诉占比达到32.2%,合同问题以及质量问题投诉各占总投诉的20.7%和20.0%。那么关于售后投诉中我们广大车主投诉最多的是什么呢?

       售后问题中占比第一的是“不履行三包义务”,第二项则是“不履行售后承诺”,看来即便国家有明文规定汽车销售商要履行三包义务,但真正能落实到明处的,愿意搭理消费者的恐怕没有几人。

       汽车新三包即将上台,能否狠狠惩罚黑心4S店?

       汽车消费者的苦大家有目共睹,关于“汽车三包”问题的投诉也越来越多,国家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终于开始有所行动了。

       新版的《新版汽车三包规定》将要正式出台!在本月20日的中国车商高峰论坛现场上,国家缺陷产品管理中心三包部主任贺兴对此作出了详细说明:

       变更一

       原汽车三包规定同一故障修理超过5次可换车,在三包有效期内,如果汽车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天,或者同一个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修理累计超过5次,消费者可以换车。

       这次三包法规更新,将5次故障变更为4次,将累计超过35天缩减为30天,对于消费者来说肯定是有利的,减少了与商家扯皮的时间。

       变更二

       这次新版的汽车三包规定还将会引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条款,此举最大的好处是可以对那些拒不履行汽车三包法规的商家进行更加严厉的罚款!

       原本对拒不履行三包法规的商家最高处罚额度是3万元,新版三包规定将处罚额度提升至50万元,另外要求汽车主机厂也必须支持并且配合经销商实施三包工作。

       即便如今整体汽车市场并不景气,4S店也没法从买新车的客户身上薅太多羊毛,但是区区3万元相比换车、退车的支出可划算太多了。

       一辆汽车售价从几万到十几、数十万不等,一旦退车亏损可不少,如今罚款提升至50万,一些业绩稍差的门店在搪塞无辜车主时也得掂量掂量罚不罚得起了。

       变更三

       针对新能源汽车制定新规定,新版三包中对“动力蓄电池”和“电机”进行了归类,都属于“家用汽车主要系统中”与“发动机”和“变速箱”归为一类,这意味着新能源汽车的电池和电机出现故障,同样享受免费更换总成!

       另外,我们新能源车主们比较关心的续航问题,新版三包法规也将规定主机厂对电池提供质量担保,明确要求车企必须在纯电动汽车的动力电池上标注其衰减值,告知消费者电池每年的性能衰减量是多少。

       可以说新版的三包法规明显更加向着消费者的权益倾斜,这固然是好事,但我们作为消费者在遇到所购车辆出现问题时,也应该更了解一些自己所拥有的权利!

       在汽车三包有效期内,与其浪费自己的唾沫和精力和精明的售后人员周旋,不如直接把三包法规丢其脸上,拿起法律法规的武器怒怼之。

       诚然就目前国内汽车市场的维权环境并不乐观,维权之路也甚是难走,如果有车主朋友真遇到些汽车问题,却投诉无门时,也可告诉我们代为发声,虽然声量有限,但也愿尽绵薄之力!

       最后,我知道肯定还有很多车主朋友尚未了解目前的汽车三包权益有哪些,在此列出供大家参考,不至于被无良商家诓骗:

       现行已实施六年的汽车三包内容如下:

       1、退换货

       同一故障修理超过5次可换车,在三包有效期内,如果汽车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天,或者同一个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修理累计超过5次,消费者可以换车。

       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消费者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

       在三包有效期内,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或者发动机、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发动机、变速器与其主要零件更换次数不重复计算;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费者选择更换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更换或退货。

       如果家用汽车产品符合更换条件,销售者无同品牌同型号家用汽车产品,也无不低于原车配置的家用汽车产品向消费者更换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销售者应当负责为消费者退货。

       2、修车超5天车主有权开备用车

       在包修期内,家用汽车产品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凭三包凭证由修理者免费修理,其中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好了,关于“汽车三包法退换车费用”的讨论到此结束。希望大家能够更深入地了解“汽车三包法退换车费用”,并从我的解答中获得一些启示。